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罚款200元!鹿寨交警喊话!这类车注意了……

2023/2/13 15:47:07

来源:鹿寨警方

春运返乡

仍有个别驾驶员为图一时之快

驾驶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

鹿寨交警再次明确地告诉大家

在广西区内

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!


1月27日15时许,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汕昆高速878公里200米处,处理交通事故引导车流通行时,发现一辆摩托车非法驶入高速公路,民警立即将其拦截,并引导至寨沙收费站安全驶离高速公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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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询问,翁某明驾驶摩托车从云南省驶入高速去往福建省,在途经广西境内,为了节约时间、路程,他铤而走险驶入高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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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,民警对翁某明讲解该行为的危险性,并告知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》明确规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,沿途收费站都设有相关提示牌,加之现在是春运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大,极易造成交通事故。


对于翁某明驾驶车牌号为浙AU***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,县交管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对其进行罚款200元,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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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法规提示:

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》明确规定: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摩托车、残疾人专用车、拖拉机、履带车、三轮汽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全挂拖斗车,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



鹿寨交警提醒

广西境内摩托车

禁止驶入高速公路

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

请摩托车驾驶员们

切勿贪图一时之快而上高速

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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